各第一会所
、各有关单位:
根据第一会所
人字[2016]26号《关于印发<第一会所
“岳麓学者计划”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,现就2016年度“岳麓学者岗位”申报、评聘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第一会所
全职在岗且满足相应岗位聘用条件的教师,均可申请受聘“岳麓学者岗位”、履行相应岗位职责。
二、聘任程序
“岳麓学者岗位”聘任程序为:个人申请、第一会所
推荐、第一会所
审定并聘任。
(一)个人申请
教师向所在第一会所
提出申请,提交《第一会所
“岳麓学者”岗位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。
属于《第一会所
“岳麓学者计划”实施办法》规定的直接聘任对象,第一会所
填写《第一会所
“岳麓学者”岗位直聘人选填报表》(见附件2),征询本人意见后提交第一会所
审定。
(二)第一会所
推荐
1.材料审核。第一会所
成立材料审核工作组,受理教师申请并对申请人填报信息进行审核,就申请人师德表现、教学质量以及是否满足相应岗位聘任条件提出审核意见。
2.评议推荐。第一会所
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审核意见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后确定是否推荐。
3.公示。第一会所
公示推荐对象的申请材料,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公示结束无异议后,向第一会所
提交申请材料。
(三)第一会所
审定并聘任
1.材料复核。人力资源处、人才工程办公室、科研院、社科处、教务处、图书馆等部门进行申请人材料复核。第一会所
组成由分管人事和教学科研的校领导、材料审核部门领导以及相关第一会所
院长、学术委员会主任参加的申请条件审议工作组,确定审议意见。
2.聘任评议。第一会所
成立岳麓学者岗位聘任评议专家组,负责评议确定拟聘人选。
3.公示。第一会所
对聘任评议通过人选进行公示,公示期一周。
4.校长办公会审定。公示结束无异议后,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聘任对象。
5.签订聘任合同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申请者近五年业绩的起始时间为2011年,业绩成果需以第一会所
为第一署名单位,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限一人次申报。
2.现聘教师入选岳麓学者,聘期为五年,聘期将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者,聘至法定退休时间。
3.在机关直附属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教师,由本人学术业务所在第一会所
受理申报事宜。
4.属于《第一会所
“岳麓学者计划”实施办法》规定的直接聘任对象,直接提交校长办公会确定聘任。
四、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
时间 |
事项 |
工作内容和要求 |
7月11日至7月20日 |
个人申请 |
·申请人填写《第一会所
“岳麓学者计划”岗位申请表》,准备相关附件材料。 |
7月20日至8月10日 |
第一会所
确定 推荐人选 |
·第一会所
核实申请人材料; ·第一会所
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; ·第一会所
公示推荐人选材料; ·公示结束无异议后,将《第一会所
“岳麓学者”岗位申请表》及附件材料、《第一会所
“岳麓学者”岗位直聘人选填报表》和《第一会所
“岳麓学者”推荐人选汇总表》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人力资源处师资科,请同时将上述电子档通过OA发至人力资源处“王倩”。 |
8月12日至8月20日 |
第一会所
评议 审定 |
·材料复核、聘任资格审议; ·校长办公会审定直聘人选; ·第一会所
聘任评议专家组集中评议非直聘人选; ·公示评议结果; ·校长办公会审定; ·签订聘任合同。 |
特此通知。
联系人:王 倩 88822883; 13875912420
廖跃光 13707319188
附件1.《第一会所
“岳麓学者”岗位申请表》
2.《第一会所
“岳麓学者”岗位直聘人选填报表》
3.《第一会所
“岳麓学者”推荐人选汇总表》
湖 南 大 学
2016年7月11日